9月28日晚,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有关事项的公告称,根据公司初步核实,子公司辉丰石化从未与广州浪奇签订过编号为ZC19-20、ZC19-21、ZC19-25、ZC19-39的仓储合同,广州浪奇也从未有货物储存于辉丰石化,因此没有配合盘点的义务。

此外,辉丰石化未出具过《2020年6月盘点表》,也未加盖过辉丰石化的印章,盘点表上的印章与辉丰石化印章不一致,如存在伪造或者变造辉丰石化印章,辉丰石化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辉丰股份表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事件存在利用辉丰石化名义造或者变造辉丰公司的相关印章签订仓储合同和签发其他相关文件的行为,为维护辉丰石化及公司的合法权益,辉丰石化正着手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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