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华泾路分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沪市监徐处〔2022〕042021001639号,处罚事由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处罚单位是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结果是罚款2万元。
此外,网经社(100EC.CN)了解到,永辉超市年内已多次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罚。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通告显示,今年3月份,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宁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分公司经营的鲜土鸡(鸡肉)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此外,今年3月份,广州百佳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天河都市广场分店因所售豆角农药残留超标被罚5万元。
2月份,四川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都温江区国色天乡分公司因经营的泥鳅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罚款5.5万元。
今年1月份,永辉超市(SH:601933)北京分公司日前因所售牛蛙违反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9.64元。
同样今年1月份,据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上海一永辉超市所售梭子蟹的镉(以Cd计)项目超标,被嘉定区市场监管判定为不合格。该超市所属上海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安礼路分公司被处以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1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