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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消息,7月4日,有供应商启动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程序,向南京中院寄出整套书面申请材料,并在审判服务系统登记。

牵头的两家供应商都曾于去年12月份在南京中院的主持下,与苏宁易购就货款拖欠诉讼达成调解,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是苏宁易购应于2022年1月21日前偿付一笔货款,余款分十期,从2022年2月份开始每月10日前支付直至付清。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供应商将逾期商业承兑汇票还给苏宁易购,但苏宁易购连首付款都没有付清,至今仍有262万货款本金付款义务未履行。然而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判决,苏宁易购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而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构成法定破产启动条件。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了解,多家供应商已向要案中心表示,决定向法院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七月份即将举行第八期苏宁易购拖欠中小企业案件论证会将重点讨论苏宁易购破产程序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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