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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阿里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宣布,继阿里巴巴于2022年7月26日提交了其20-F表格年度报告之后,阿里巴巴于2022年7月29日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证交会”)依《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证交会的认定意味著,证交会认为,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阿里巴巴在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财年使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底稿。

同时,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阿里巴巴近期宣布其拟透过向香港联交所寻求主要上市而成为一家双重主要上市发行人。阿里巴巴将继续留意市场动态,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并努力保持同时在纽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两地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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