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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袁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10月,公安机关向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被害人周某购买虚拟币使用的APP是真实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吗?它到底从何而来?在审查起诉阶段,崇川区检察院依托南通市金融网络犯罪研究基地电子数据实验室,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袁某的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内容等进行恢复、提取和固定,共提取12GB的内容,并对该手机中袁某与上家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和研判。 检察官梳理电子证据发现,2020年12月开始袁某就已经开始与上家商量诈骗的模式,2021年7月至8月为上家制作了诈骗使用的APP,配合上家关闭服务器并删除服务器数据。陈某等人根据袁某的要求,在袁某提供的源代码的基础上,更换图标,修改文字,修改后台服务器数据、服务器端口链接,隐藏或删除验证码功能,增加人工客服链接入口和控盘机器人。“平台显示的虚拟货币K线图为控盘机器人制作的虚假数据,可以通过APP后台随意修改。”检察官起底这款虚拟交易APP,根本不存在虚拟币交易功能,平台并无资金流入口,被害人向平台充值进行虚拟币投资,实际是向诈骗者账户转账。
检察机关认为袁某在明知他人利用虚假网站进行诈骗活动的情况,为非法牟利,仍提供技术支撑等帮助,并且致使全国多滴被害人被骗1642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某等5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2年2月,检察机关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袁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等5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本案中的袁某是本科毕业,有计算机方面一技之长,这种特长用错了地方就会妨害网络世界运行秩序。”除了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要抵制高利诱惑,检察官特别给许多“天之骄子”忠告:大学毕业生尤其是计算机专业等技术岗人员在就业择业时要留意,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沟通方式是否存在隐蔽、规避监管、违法违规的情形,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文章来源: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