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证遗嘱是什么样的

公证遗嘱是由公证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公证机构以及公证员的签名盖章的法律文件。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遗嘱。此种遗嘱因为是由公证机关予以证明的,因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的订立具有形式严谨,证明力强的优势,是订立遗嘱最可靠的一种法定形式。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资料图片)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

公证遗嘱有什么好处

公证遗嘱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三、

公证遗嘱的程序和条件

公证遗嘱的程序: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公证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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