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超第15轮进行了3场比赛,在这三场比赛中比较有看点的就是上海海港和天津津门虎的比赛,上半场李圣龙在罚球区内摔倒,裁判员没有判罚点球,下半场张琳芃故意手球,裁判员也没有出牌,这也算是本场两个比较有争议的地方。

首先,我们看张琳芃的这个手球犯规。


(相关资料图)

这个球最大的争议并不是对手球犯规的认定,因为这个通过直播画面我们看的很清楚,张琳芃故意用手臂去阻挡球,判罚手球犯规没有问题。问题是这个手球是不是阻止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因为上半场张琳芃因为鲁莽的犯规被黄牌警告过,如果这个手球犯规认定为破坏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的话,应该出示黄牌警告,那样话,张琳芃会因为累计2张黄牌而被红牌罚令出场。所以这也是大家讨论的地方。

首先,我想说的是,在张琳芃故意手球后,泰达队员其实还是有控球权,完全可以掌握有利让比赛继续,因为那样的话,无论前面张琳芃的手球犯规是不是破坏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的话都是不用执行警告的。但是,裁判员哨早响了,没有掌握有利。也有人说可能在罚球区沿上的直接任意球威胁性更大,但是这又返回到这个争议的核心问题,张琳芃的手球犯规是不是一个阻止了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呢?

我们说组织对方一次有希望的进攻,这里的有希望的进攻肯定是需要裁判员主观的认定,但是有希望的进攻,强调的有希望,而这种有希望和判定DOGSO不一样,DOGSO要求的必须满足那四种情况,而SPA的认定相对就比较宽泛,就张琳芃这个故意手球就是为了防止对方拿到球,从而形成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我们认为这个是一个SPA,因此,既然裁判员没有掌握有利的情况下,应该出示黄牌警告张琳芃。

不过,话再说回来,我们解读只是解读的一个瞬间的一个判罚,而裁判员的判罚是纵观整场比赛的尺度,在张琳芃有一张黄牌在身的情况下,裁判员需要结合整场比赛的尺度进行判罚。当然也有人说,VAR为啥不介入,这个就不再给大家解读了,因为规则中说的很明白,二次黄牌警告的红牌不能介入。

‍在今年的中超统一尺度的宣讲中,今年明确的说明了要允许运动员正常的合理冲撞,鼓励身体对抗,提高净比赛时间,杜绝一碰就倒,一倒就吹的的“安全哨”。其实这种的接触在今年的中超都有,基本都是不会吹罚犯规的。就这个小编个人也是认为是一个正常的合理范围内的身体接触。

最后,再说一下这个低级失误吧,本赛季有球门球误判角球然后导致进球的情况,这个说实话,我觉着的确不应该,在这么近的距离应该能看的很清楚。在目前大的舆论查的环境下,每一个判罚都可能被无限的扩大,尤其是这种低级失误的。这就要求我们裁判员一定要提高注意力,提高判罚的准确性!

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呢?请在留言区发表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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