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洗白、停息挂靠、代理协商,反催收组织为何被公检法联合打压?
撰文|张浩东、冯雨霆
出品|支付百科
【资料图】
近年来,各金融投诉平台“恶意投诉”比例激增。从中国银行公布的数据来看,2021年,中国银行共受理14.8万件投诉;2022年,中国银行共受理了18.2万件投诉,投诉总量比例上涨17.2%。
在投诉总量上涨的同时,以伪造证件或停息挂靠的方式来避免信用卡逾期所带来的损失的人数也大幅上涨,这种行为的背后往往能看到所谓“代理维权”“代理协商”“停息挂账”等反催收组织的影子。这种“非法反催收”的频频出现,对金融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造成了极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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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额催生反催收产业
在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年第三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中显示,我国2022年第三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943.56亿元,2021年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还总额为860.39 亿元,仅三个季度逾期总额便上涨了83.17亿。
随着近几年信用卡逾期规模越来越大,以卡养卡,信用卡套现等违规操作也越来越多。负债人希望停息挂靠、减免本金等违法违规手段来谋取不当利益的个体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负债人和银行之间高达千亿的逾期金额,为反催收行业提供了生长的空间。
反催收组织一般宣传自身拥有个人征信逾期修复、信用卡停息挂账、信用卡逾期协商等业务手段。
一部分反催收组织是脱胎于网销POS机、养卡、套现等从事违法违规业务的组织,随着个人征信日益被重视,转向反催收和征信洗白,逐渐发展成为反催收机构。另一部分反催收机构来源于传统催收机构,在国家对暴力催收的严管严控下,传统催收机构市场竞争力减弱,业务量减少,部分退出催收市场,而其中一些催收机构利用自身对催收业务流程的了解,干起了反催收的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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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催收的危害
截止2022年第三季度,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发行 8.07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我国金融消费者逐年递增,但信用卡和持卡人数量大幅上升的背后,是对反催收组织认知不足。
近日,有媒体披露,广发信用卡中心接到一通自称是江苏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某某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客户邱先生的代理律师,现因客户患疾病造成还款困难,希望与银行协商申请个性化分期还款。后经信用卡中心查实,张某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落款公章和真实公章字样不一致,存在异常。后续,张某某是否会被广发银行起诉,还是未知数。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且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的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负债人在明知反催收组织涉嫌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继续与反催收组织合作,将会涉嫌违法,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个人而言,一方面反催收组织向债务人收取10%的服务费及各项其他费用,而这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其他费用”可能使债务人进一步陷入债务危机。另一方面反催收组织容易催生出信息泄露诈骗等多种问题,轻信反催收组织,也容易引起消费者面临信息泄露、财产损失、上当受骗、征信受损等负面影响,从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金融行业而言,反催收组织实际上是利用现有规则的漏洞,达到为负债人减免费息、无息分期还款、停息挂靠等目的。其手段主要包括,恶意投诉、伪造住院证明及贫困证明等方式与金融机构进行谈判。这种利用规则漏洞的方式严重危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干扰企业经营活动,对整个金融行业都具有实质性的伤害。
如今我国已进入法治社会,负债人面对不法催收可走司法程序,面对无力偿还的情况也可与金融机构进行谈判。如信用卡逾期以后联系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客服电话,申请办理停息挂账。就会为用户办理停息挂账的申请,之后持卡人只需要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即可,完全不需要反催收组织的介入。
债务人应该清楚如何合法合规地维权,不能妄想通过“反催收”这类不合规手段逃避债务。
03
公检法联合打击
2021年开始,重庆、湖南、深圳、海南、北京、上海、广东、福建、山西、黑龙江、山东等多地银保监局联合当地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先后发布联合打击非法代理维权活动。
2022年8月,山东银保监局首次联合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公安厅、省高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下称《通告》),严厉打击非法代理维权行为。
2022年10月初,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针对市面上反催收问题,草拟了《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代理维权活动认定指引(内部过程稿)》和《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互联网信息发布基本要求(内部过程稿)》,明确了反催收机构在现代社会不合规不合法的身份。
紧随其后,多地的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布了《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等类似通告,明确反催收机构的“非法代理投诉”属于违法行为。
例如,位于湖北宜昌的宜昌思钤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其负责人,去年涉嫌诈骗被立案调查,如今负责人被判刑。这家公司名义上为信用卡用户提供债务优化解决方案,实际从事反催收与黑中介业务,主要以欺骗持卡人资金为主要收入来源。
打击反催收乱象已经是监管、警方、金融机构的共识,多地监管部门也已发出通告,金融机构有权把逾期合同送入司法催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参与其中的反催收人员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