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牵涉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议论决定方可解决:(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准则;(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建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事项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赔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罚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议论决定的牵涉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能够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议论决定前款限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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