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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消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3日,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显示,神州优车需向申请人支付咨询费用、公证费、翻译费、仲裁费合计180万余元,神州优车全部未履行。

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到,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陆正耀,注册资本约26.86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汽车租赁、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车辆、租赁车辆的残值处理等。风险信息提示,该公司存在多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超1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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