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温州购房补贴政策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资料图片)

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继续实行个人首次购买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海经区、经开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在取得房屋不动产证后,给予购房款0.6%的消费补助,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申请购房补贴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式一份);

2.经网签并备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温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3.房屋不动产证(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

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包括信用卡、储蓄卡);

6.特殊情况需提供契税纳税凭证。

☀申请人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住房补贴?

购房补贴申请如经核准,自提交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