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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晚间,晶科能源披露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总投资约560亿元新建产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以及43亿元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具体考虑。”
此前,晶科能源于5月24日公告称,公司拟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建设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总投资约560亿元(含流动资金),同时以43亿元出售持有的新疆晶科100%股权。
关于晶科能源拟投建的垂直一体化项目,公告显示,公司将建设56GW单晶拉棒、56GW硅片、56GW高效电池和56GW组件产能。前期,公司IPO、发行可转债分别募集资金100亿元,主要用于扩大公司硅棒、电池片、组件等产品产能。
对此,上交所问询函要求晶科能源:补充披露垂直一体化项目的技术路线选择及可行性报告,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前期募投项目产品在具体类型、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异同;补充披露公司目前已有及在建产能分布情况、实施进展、预计规模,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水平、在手订单情况、同行业扩产规模与下游市场需求匹配情况等,说明新建产能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公告还显示,晶科能源垂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560亿元,共分四期,建设周期约二年。一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一季度投产,二期项目预计2024年第二季度投产,三期、四期项目预计2025年建成投产。同时,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76.17亿元,短期借款126.31亿元。鉴于此,问询函要求晶科能源补充披露垂直一体化项目所需资金的具体投入与筹资计划,以及相关资金投入是否会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如未来相关筹资计划未能按期实现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