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拼多多发布《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更新公示通知。为了更好地维护拼多多平台运营秩序,提升用户体验,拼多多修订了《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该协议将于2022年3月21日生效。
据网经社(WWW.100EC.CN)了解,《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拼多多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网站www.pinduoduo.com、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商城及小程序等)的运营方即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独立第三方经营者身份入驻拼多多平台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乙方”或“商家”,不含入驻“拼多多国际平台”的商家,下同)达成的关于提供和使用拼多多平台服务的各项条款。
根据协议,商家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通知相关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银行等)自店铺资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技术服务费,结算数据以拼多多平台系统记录为准。订单发生退款的,退款时不另行收取技术服务费,但已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不做退还。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技术服务费费率及/或结算方式并在平台上公布。
协议显示,商家提供虚假、过期、失效文件或信息,或未及时通知并更新其文件或信息的,应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商家违反本条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立即中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商家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商家违约行为给甲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商家补足。
此外,甲方有权对商家延迟发货、虚假发货、缺货、欺诈发货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相关定义及违规判定、处理方式以平台规则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