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1 公司简称:华强科技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强科技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董事会治理制度、监事会治理制度、股东大会治理制度、公司基本内控控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内部审计制度、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筹资与投资、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薪酬与人事、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销售与收款、筹资与投资、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薪酬与人事。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以上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1%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 0.05%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该错误;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企业财务损失占资产金额的百分比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1%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1%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的0.05%以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企业日常运行: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部分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企业声誉方面: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重要缺陷企业日常运行: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多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企业声誉方面: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中等损害。
一般缺陷企业日常运行: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不会危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不会影响经营目标的实现;企业声誉方面: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负面消息在当地局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轻微损害。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相关单位已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并落实到责任人,通过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内控缺陷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任何内部控制均有固有的限制,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仅能为现行目标的达成提供保证,随着环境、情况等的改变,内部控制体系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下一年度,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为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孙光幸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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