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封面新闻记者 周琴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演员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12月26日上午,#潘粤明代言违法保健品广告被罚#登上微博热搜。当天中午,潘粤明工作室发布致歉信,潘粤明也转发该微博并致歉,“我与团队已深刻反省。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严格要求、规范合作,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再次向大家郑重道歉!”

▲ 潘粤明致歉

▲ 潘粤明工作室发布致歉信

处罚详情显示,2021年3月,潘粤明接受委托拍摄了日加满饮品(绿瓶装,属保健食品)视频和图片用于商业推广,同时视频中显著标明“日加满品牌挚友 潘粤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潘粤明以自己的名义和形象为保健食品作推荐和证明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构成违法代言广告行为。该局对潘粤明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25.8万元、罚款约25.8万元的行政处罚。

26日,潘粤明工作室发布致歉信,表示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对消费者构成错误引导、违反相关规定,作出郑重道歉。潘粤明转发工作室微博并致歉后,有网友们在评论区写道,“代言真的要谨慎谨慎再谨慎”,还有人不忘催更他主演的口碑网剧《白夜追凶》续作《白夜追凶2》,称“好好拍戏吧”。

▲ 《白夜追凶》剧照 潘粤明(右) 图据剧方

推荐内容